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三版:世相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滥伐为集体 照样受追究
曾祥生 凤丹 何永土

  近日,余姚市检察院以涉嫌滥伐林木罪对四明山镇黎洲村村委会提起公诉,两名村干部也被一并诉至法院。
  2003年5月,该村村主任卢伟和支部副书记卢君召集村干部集体商议出卖杉木以增加村集体收入。因无人提出反对意见,两人即代表村委会擅自决定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砍伐杉木182株,滥伐立木蓄积达58.763立方米,共卖了10400元,除去劳务费等费用后均作为村集体收入。